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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应规范为:“俱乐部全称+所冠名称+队”

    2024.03.06 | admin | 14次围观

      北京时间1月3日,中国足协官方宣布,今年的冬季转会窗1月4日至2月28日开始,新赛季中超每队每场可上5外援,开放俱乐部对一线队在内的各级梯队进行商业冠名,异地注册放开。

      此前国内媒体纷纷报道,新赛季中超将进行重磅改革,如今足协终于官宣!

      第一项是放开外援人数,由过去“7654”调整为“755”:每队全季累计可最多注册7名外援、每场比赛可最多报名5名外援、同时最多登场5名外援。

      只有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具备引进外籍球员的资格。在第一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6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在第一和第二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7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4名。

      各中超俱乐部每场比赛同时可报名外籍球员最多为5名,上场最多为5名;各中甲俱乐部每场比赛同时可报名外籍球员最多为3名,上场最多为3名。

      外援同时登场,这是和亚冠的外援政策协调一致,也是重新融入亚足联大家庭的一步,有利于中超球队更好适应亚冠比赛。

      第二项是在2024-2028赛季职业俱乐部一队及梯队开放冠名。

      冠名企业或品牌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所冠名称应使用汉字字符,应为企业或品牌名称,不包含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不得出现集团、公司、企业等词组,且应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相关要求。

      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

      冠名内容应符合职业联赛的形象和品牌战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冠名。

      参加职业联赛的球队,全称应规范为:“俱乐部全称+所冠名称+队”;简称应规范为“俱乐部简称+所冠名称+队”。俱乐部青训梯队名称参照本条执行。

      冠名至少一个赛季,中途不得更改。

      第三,俱乐部异地搬迁放开,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搬迁。

      俱乐部如申请变更注册会员协会,应于其所参加的当赛季中国足协主办的全部赛事结束后提出,且应在不晚于新赛季俱乐部准入名单公布前十个工作日提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赛季中俱乐部不得提出变更注册会员协会的申请。

      “变更注册会员协会”仅指因俱乐部的注册地址发生变更致使其注册会员协会需要发生变化的行为。

      根据规定完成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变更的,该俱乐部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变更注册会员协会。

    全称应规范为:“俱乐部全称+所冠名称+队”

    全称应规范为:“俱乐部全称+所冠名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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